哈尼族主要节日为“火把节”和“十月年”,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各家将火把点燃,然后一起边歌边舞;每年农历十月第一个属龙日屠牛祭祀“秋房”。
农历六月二十四,各家用松柴扎火把,用枯松木研末炒黄做香面,将火把点燃,用香面撒在火焰上发出响声,烘燎家里各屋旮旯及畜厩,有的还撒到田边地角,以示“驱鬼除魔”。然后全村人聚在一起,在火把的火焰映照下边歌边舞,尽情狂欢。
农历十月的第一个属龙日定为岁首,举行庆祝。由于长期与汉族交往,也与汉族同过春节。六月火把节,一个村或一个家族杀一头牛祭“秋房”,将牛肉分给各户,煮熟后,加青玉米雌丝花生、黄瓜、京豆、糯米饭供献祖先,供献时间需要五天。
婚俗
一夫一妻制是哈尼族的基本婚姻制度,弃妻再娶要向前妻和舅家赔礼。历史上有姑表优先婚配的习俗,但堂兄妹不许婚配,同姓一般不通婚。青年男女在婚前可自由交往,谈情说爱。结婚需双方父母同意,双方情投意合,就请媒人说亲,女方家长同意后,男青年要到女方家参加生产劳动,喝订婚酒,择定日子下聘迎娶。迎娶时,男家要组织迎亲队,女家有对等人数送亲。晚上,燃起篝火,青年男女围在篝火旁,边唱边跳,热闹一夜。
新娘有“哭婚”的习俗,出嫁当天早上,新娘、陪伴的姑娘和媳妇聚在新娘房间哭诉,已婚妇女教新娘到婆家后的礼节规矩;未婚姑娘祝贺新娘美满幸福;新娘则与她们道诉别情,向长辈请教生活经验,祝女伴们早结良缘。哈尼族允许赘婿上门,联姻一般要门当户对,故多为包办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婚姻习俗已有很大改变,特别是姑表优先婚配的习俗杜绝,自由恋爱成婚的日愈增多,包办婚姻日渐减少。
禁忌
哈尼族过去认为火是家庭的生命,对火很敬畏,必须保护火种长久不息。每家都有数个不同的火塘。火塘的火不仅要烟火不断,而且每个火塘的用处也不能弄混。哈尼族有许多禁忌,如产妇分娩,忌外人闯入室内;进村时不能披着衣服;不能用火塘上的三脚架烘湿鞋;禁止砍伐“龙树”和将污秽物扔置“龙树”之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