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3月1日正式的颁布并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在原有的版本之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结果,我们将新旧两个版本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进行对比后发现,修订后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更加强调规范办园和科学发展,在打牢基础的前提下,科学施教,良性发展,以下我们将对《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范办园”详细解读。
规范办园
《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原基础上增加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把规范办园行为作为幼儿园工作之首。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实行招生和准入管理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还未出台前,我国幼教未得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投入不大,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要补充形式,公办园数量远少于民办园,导致在学制、班额上乱象横生:有专门的一年制学前班、有收不到大班只办小班中班两年制,还有班额高达七八十的大班额,幼儿入园年龄更是从2岁到7岁弹性入园,安全和教学等都得不到基本保障。规范幼儿园总体人数规模是办好幼儿园,提升保育和教育质量的必要条件。
(二)规范财务费用管理
曾经一度,幼儿园收费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尤其在发达城市,交高额赞助费入园的报道比比皆是,因无严格的财务管理规定,这笔资金多用于提高教师福利待遇,钱未用在幼儿园发展上。这大大拉开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教师待遇差距,同样是公办园,享有的教育资源不同薪资待遇差距大,造成教育的不公平,各类钱权交易,权力寻租的事件频发,滋生腐败。由此,《规程》一是增加了公示制度;二是财务管理更规范;三是强调了经费使用用于教职工培训。
(三)强化园所安全
近年来,由于很多幼儿园管理不规范,缺乏安全管理意识与责任,在安全防护、安全检查、安全责任、应急处理等方面未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导致幼儿园食品中毒、幼儿走失、暴徒侵犯、校车失事等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规程》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要求增强幼儿园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园舍、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把安全教育纳入一日活动中。幼儿园还应开展反家暴教育,发现幼儿遭家暴要及时报案,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并要求教职工必须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紧急情况下,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保障师资建设
因我国幼教一直未得到长足发展,师资缺口较大,有供不应求之势。加之民办园放低对教师准入门槛,非专业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转岗人员在幼儿园任职情况普遍,民办园中非专业人员担任园长情况居多,导致幼儿园师资良莠不齐,与幼教要求差距较大。
《规程》规定:一是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二是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三是提高了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准入门槛。
园长方面将“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修订为“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师方面将“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修订为“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将幼儿园保育员“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修订为“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希望大家能够将规程中关于规范办园的要求,实实在在落实到实践中,这样才有利于幼儿园的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