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分类可按照在校时间、办学规模、服务、年级、对象、等级来分类。不同的分类标准不一样,性质也不一样,教育方式也不一样,所学的知识、兴趣的培养发展方向都不一样,要根据家庭的情况与孩子的兴趣最选择适合孩子的学校。
1.按在校时间可分为:全日制幼儿园、寄宿制幼儿园。
2.按办学规模可分为:大型幼儿园(十——十二个班)、中型幼儿园(六——九个班)、小型幼儿园(≤五个班)。
3.按服务可分为:双语幼儿园、音乐幼儿园等。
4.按年级可分为:大班(接纳5–6岁小朋友,1班一般31–35人)、中班(接纳4-5岁小朋友,1班一般25–30人)、小班(接纳3–4岁小朋友,1班一般20-25人)。
5.按照对象可分为:幼儿园、残疾儿童幼儿园和特殊儿童幼儿园。
6.按照等级分为三级,由高到低分离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园的要求是:基本指标得分达160分以上,且各项得分不低于分值的80%,同时发展性指标各项得分均该达到指标分值的60%以上。
申报二级要求是:需基础性指标总分达140分以上的;
申报三级要求是:需基础性指标总分达120分以上。
根据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将幼儿园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包含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51个;发展性指标包含一级指标5个。
幼儿园若出现《评定细则》中“不予评定等级”或“暂缓评定等级”任一情形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等级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评定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不予评定等级或降级处理: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实验与活动的;
3.经查实存在严重违规收费等管理问题的;
4.经查实有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情节严重的。
注意:等级幼儿园搬迁园址、合并、举办新的分园,举办者发生变更的或降级期满一年的,须重新申报等级。停止办学6个月以上或被注销时,原等级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