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办理的时间,由市招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定后在新闻媒体发布,各区、县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由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办及辖区内学校商定具体日期;其它具体要求按照当地考试院规定办理。
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回族、满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土家族、藏族、蒙古族、侗族、布依族、瑶族、白族、朝鲜族、哈尼族、黎族、哈萨克族、傣族、畲族、傈僳族、东乡族、仡佬族、拉祜族、佤族、水族、纳西族、羌族、土族、仫佬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景颇族、达斡尔族、撒拉族、布朗族、毛南族、塔吉克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鄂温克族、京族、基诺族、德昂族、保安族、俄罗斯族、裕固族、乌孜别克族、门巴族、鄂伦春族、独龙族、赫哲族、珞巴族、塔塔尔族。
高考加分政策有:
1.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3.烈士子女增加20分;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